中国与巴巴多斯互免持部分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巴多斯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官员)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2014年5月27日在巴巴多斯签署,并将于2014年8月2日生效。
协定规定,缔约一方持有效的外交、公务(官员)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免办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巴多斯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官员)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2014年5月27日在巴巴多斯签署,并将于2014年8月2日生效。
协定规定,缔约一方持有效的外交、公务(官员)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免办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