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买加签证办理及注意事项
赴牙买加签证办理信息:
  	个人旅游:
  申请人需提供:
  1.雇主出具的证明信。需注明姓名、职务、任职期限、旅行是否被公司或个人担保以及行程期限是否被批准;
  2.存款证明或存折;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护照(有申请人签字); 
  5.两张六个月以内的护照照片尺寸的照片; 
  6.有申请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 
  7.过境签证信息; 
  8.在被通知已获签后,需提交经确认的行程计划; 
  9.经确认的旅馆预订单; 
  10.详细联络方式,包括个人访问者的担保人的电话号码; 
  11.签证及审理费405元现金; 
  12.参考审理期限为五至八个工作日。  
  	前往被批准的旅游目的地国家的旅游者:
  只有国家旅游总局批准的具有组织境外旅游资格的旅行社才可以提交申请。按照国家旅游总局的要求被授权的代表需提交符合使馆要求的文件。
  1.雇主出具的证明信。需注明姓名、职务、在公司任职期限、旅行是否被公司或个人担保以及行2.程期限是否被批准。 
  3.存款证明或存折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护照(有申请人签字) 
  6.两张六个月以内的护照照片尺寸的照片 
  7.有申请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 
  8.过境签证信息 
  9.在被通知已获签后,需提交确认行程计划的文件和往返机票。 
  10.有资格的牙买加旅游公司确认的旅馆预订单 
  11.签证及审理费405元现金 
  12.参考审理期限为五至八个工作日
  注:所有签证申请人,请提前打电话预约签证时间。签证面试时间: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上午10点到下午1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