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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提醒:前往申根国访问切记带上保险单

    自2004年底开始,申根协议国家驻华使馆陆续统一做法,要求中国因公人员在申办申根签证前购买国际旅行保险。目前,部分申根国家要求中国因公人员在申办签证时提供保险单复印件,部分则要求提供保险单原件或有关保险公司出具的证明。据了解,申根国家对中国因公人员须持保险单原件入境的要求不尽一致,有些国家要求严格些,有些国家相对宽松,甚至个别国家不同入境口岸的要求也不相同。
    近来,中国驻申根国家使领馆接连反映,上述做法实施以来,有些因公团组在获得签证后前往申根国家时,因未携带已购买的保险单原件而被拒入境。以丹麦哥本哈根机场为例,1个多月内就有4个因公团组入境受阻。有的团组甚至被有关国家移民当局遣返,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为此,领事司再次提醒有关团组和人员在赴申根国家访问时,请您勿忘携带所购买的国际旅行保险单原件,以备有关国家移民当局入境时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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