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洲: | 亚洲 | ||
工作日: | 12-15 | ||
入境次数: | 单次 | ||
有效期: | 6个月 | 是否面试: | 委托代交 |
停留期: | 按申请 | 参考价格: | ¥650 起 |
目前只開放商務履約活動以及展會活動:
1.商務履約活動:含為邀請單位從事安裝機台試車調校、驗貨、售後服務、技術轉移等。單純的買賣、商務拜訪、會議暂时不能办理。
2.展會活動:由參展單位作為邀請方來台參展、觀展。展會活動申請時間:若是觀展前後多一天,若是參展前後兩天。
其他說明:
1.邀請公司去年度營業額要達到1千萬新台幣以上。
2.由于获得签证后签证页上为台湾繁体字型,所以请申请人收到签证页后本人确认信息是否有误。如发现信息有误包括(姓名、拼音、出生日期、通行证号码等)请及时联系我司协助修改,以免耽误客人的出发时间。
3.申请人请注意台湾主管機關有法規規定,商務來台要真實不可從事非商務行程以外的行程,一經查證有違反之情形,最嚴重可能會被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罰金一百萬。
4.等履约入台证下证后 ,按大陆规定需准备相关资料(视各地规定)去公司所在地的国台办审批约七工作天(有时卡很久请尽早准备),有批文才能回户籍地办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商务签注约七工作天(视各地规定),即可大陆直航或港或澳来台。
5.台湾商务入台证一同申请办理,必须同进同出,如去台时期不同,需分开申请。原申請行程如变更需要在入境前備案,否则申请人会被处分几年不得入台,邀方會被管制多久不得再邀请。
展會活動其他說明:
(1)參展:
A.邀請單位或受邀單位須為參展廠商;依參展廠商承租攤位數,每一標準攤位(9平方公尺)2人,每增加1個攤位可增加1人,原则不得逾10人;停留期間限展前2天至展後2天。
B.請提供參展及攤位规模證明文件(如已用印之參展合約或參展报名表)、受邀單位英文名称文件;如受邀單位非参展廠商,另請提供舆參展廠商(即邀請單位)之商務合作往來證明(如進出口報單或契約書等)
(2)觀展:
A. 邀請單位須為經核准設立有案之我國參展廠商、受邀單位須為我國參展廠商之合作廠商,或具合作潛力之廠商或買家;每一我國參展廠商原则至多可邀請10人,且受邀廠商每家至多2人;停留期間限展前1天至展後1天。
B.請提供參展證明文件(如已用印之參展合約或參展報名表)、受邀單位英文名稱文件,及與受邀單位之商務合作往來證明(如進出口報單或契約書等或合作潛力證明(如商務往來信函等)。
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并且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 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资料的真实性是使领馆审核的最关键的因素之一,请申请人确保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
3.国旅签证中心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4."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 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站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请您待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酒店 确认付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国旅签证中心不承担签证以外其它费用。
5.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供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6.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邮递办理: 申请人也可以通过邮递的方式,将资料快递至我单位,邮递办理中国台湾商务90天单次; 查看邮寄资料须知。
邮递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09号北方大厦五楼506 收件人:请填写与你联系的经办人。
2、准备签证资料
根据我方提供的清单,准备齐全中国台湾商务90天单次资料,扫描或者拍照通过邮箱、QQ、微信等方式提交我方客服预审,纠错。
3、递交签证资料/交纳签证费用
你可以通过快递邮递或者上门将资料直接递送至我公司与您一对一服务的客服。缴纳相关签证费用。
4、使馆受理签证申请
当收到您的中国台湾商务90天单次申请资料和费用后,当日整理和审核签证材料,尽快安排外勤人员递交签证申请
5、全程跟踪、查阅最新签证结果,并及时通知客户办理进度。
6、获取签证结果,返还您的护照
中国台湾机票参考价格(往返、含税+燃油附加费)
往返城市 | 香港-台北(直飞) | ||
航空公司 | 中华航空 | 参考价格 | ¥1300起 |
往返城市 | 深圳-台湾(直飞) | ||
航空公司 | 南方航空 | 参考价格 | ¥160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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